一PE同时持有两家拟上市公司5%~10%股份,且两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是否存在上市障碍

日期:2020-12-02 16:50:21 人气:1

一PE同时持有两家拟上市公司5%~10%股份,且两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是否存在上市障碍

从法规层面,限制的是发行人与持股5%以上股东的同业竞争,而对于财务投资人投资同类上市企业,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并未明确规定。但是这种同业的投资对被投企业来讲是有利益冲突的。所以理解是证监会考虑这个问题还是会个案分析,看这种持股同类企业对发行人的实际影响程度。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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