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日期:2016-03-05 20:22:25 人气:1

我想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申请离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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