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千分之5?还是百分之15?

日期:2018-07-28 16:25:55 人气:1

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千分之5?还是百分之15?

业务招待费用是按当年的销售收入0.5%(千分之5)撑握,如当年销售收入是2000万,那么应计招待费用是2000万*0.5%=10万元。税务认为实际的招待费60%是与业务相关,其他40%认为与业务无关,不允许税前扣除。要比对这两个数哪个小,按小的计算调增。如你的业务招待费实际是12万,那么12万*60%=7.2万元,7.2万〈10万,那么你就要在汇算时调增12万-7.2万=4.8万。因为招待费只认可60%是与业务有关,所以想不补交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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