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环境

日期:2016-05-26 22:34:39 人气:1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环境

税收方面1、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之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内资)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2、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3、外商投资企业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含70%),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半后的税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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