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再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解释

日期:2018-03-09 09:12:59 人气:1

新婚姻法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再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解释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上述法律解释, 1、房产证在没有加您妻子的名字前,是您的个人财产; 2、您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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