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而被禁止投标如何认定?

日期:2013-11-04 07:24:14 人气: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而被禁止投标如何认定?

与招标人具有利害关系,存在控制或管理关系的企业投标, 易协同一致与招标人串通,影响招标公正性。 因此, 《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其中, 与招标人具有“利害关系”的情况比较常见也比较复杂 ,包括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招标人与潜在投标人之间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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