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原材料既用于生产应纳产品又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进项税会计处理
外购原材料既用于生产应纳产品又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进项税会计处理
日期:2017-09-04 07:55:54 人气:1
外购原材料既用于生产应纳产品又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进项税会计处理方法分别是:
第一种,生产应税产品,进项税不用处理,等到销售时确认销项,抵扣销项税
第二种,生产非应税产品,应该进项税额转出,不得抵扣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