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子女代写的遗嘱,最后老人及所有子女签字同意,没有见证人,这遗嘱有效吗?
由子女代写的遗嘱,最后老人及所有子女签字同意,没有见证人,这遗嘱有效吗?
日期:2017-10-06 02:56:02 人气:3
如果在老人去世后,没有人对此“遗嘱”提出异议,都遵守“遗嘱约定”,也可认为是有效的;若有人提出异议,不同意按照该遗嘱分割财产,则法院根据情况也可能作出“该遗嘱无效的判罚”。
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