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宠物医疗须要哪些手续?在什么部门办理?

日期:2012-12-11 09:50:51 人气:2

办理宠物医疗须要哪些手续?在什么部门办理?

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等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个人或征得市外资委同意的外商独资、合资机构均可申办宠物诊所:   ⒈有与从事动物诊疗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并符合公共卫生要求;   ⒉具备二名以上注册兽医师和一定数量的兽医助理人员;   ⒊必须设置独立的诊疗、手术、化验、药房、隔离等区域;   ⒋具有动物诊疗设施和必备的兽药;   ⒌有病历登记、疫情报告、处方药物、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具备了上述条件,即可向所辖区、县或市兽医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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