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怎么计算,包括本数吗?

日期:2019-03-02 15:24:13 人气:1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怎么计算,包括本数吗?

15日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6条第3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的规定,给当事人15日的准备时间,且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不是下达行政决定处罚决定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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