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日期:2019-09-26 20:20:06 人气:2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对于用人单位及职工,在我市历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确定补缴基数。用人单位及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于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在申请办理“漏保补缴”业务时,凡是1996年1月1日以前应该参加而未参加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的时间,应按规定从被批准招收为合同制工人之日至1995年12月31日补缴积累额后方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补缴积累额的基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社平工资确定,比例统一按3%确定。 对于灵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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