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问题,母亲遗嘱由姐姐代写生效否

日期:2017-12-29 16:15:33 人气:1

代书遗嘱问题,母亲遗嘱由姐姐代写生效否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如果姐姐属于继承人的话,不能由她代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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