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帮我分析一下这个刑事案件啊~~~~~

日期:2011-11-24 18:46:16 人气:1

各位帮我分析一下这个刑事案件啊~~~~~

  ----白某、张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为共犯),且符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加重情节----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A+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