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答案

日期:2016-12-01 15:10:47 人气:1

案例分析答案

  1、对于以销定产的商品,为防止对方毁约一般应待信用证开到后才能安排生产。如怕备货来不及,装船期可订得稍远一些,并效期与船期之间的间隔时间稍长一些,留有余地。从上述情况看,显然是中间商未能找到合适的买主,借故拖延开证。这是一种违约行为,我理应向对方交涉赔偿事宜,不能不了了之。   2、这样交货有问题。此案的关键在于我方能否提前交货,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第五十二条,卖方在规定日期之前交货,买方可接受也可拒绝,应该按照合同规定交货,不应该提前交货。   80年代,有一进口商同国外买方达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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