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高手请进~!!!!!

日期:2006-01-24 15:07:38 人气:1

数学高手请进~!!!!!

1.过相异两点,能作且只能作一直线(直线公理)。 2.线段(有限直线)可以任意地延长。 3.以任一点为圆心、任意长为半径,可作一圆(圆公理)。 4.凡是直角都相等(角公理)。 5.两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同侧两内角和小於两个直角, 则两直线作延长时在此侧会相交。 上述前三条公理是尺规作图公理,用来定直线与圆。在纸面上用尺规划出的任何直线与圆,按定义而言,都不是「真正」数学上的直线与圆。然而,欧氏似乎是说:我们可以用尺规作出近似的图形,以帮助我们想像真正的图形,再配合正确的推理就够了
    A+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