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10月19号进公司,公司一直未与我 签劳务合动,并一直拖欠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急......

日期:2022-02-26 23:02:48 人气:1

本人于2010年10月19号进公司,公司一直未与我 签劳务合动,并一直拖欠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急......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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