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对什么负责,受本级人大的监督

日期:2018-04-24 22:50:43 人气:1

地方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对什么负责,受本级人大的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人大行使监督权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要有以下一些形式和手段: (1)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这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基本形式,一般分三个层次:人大会议(在每年例会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全面的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人大常委会会议(在举行例会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某一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人大专门委员会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审议好有关议案,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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