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重大事故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多长时间做出批复

日期:2019-08-10 01:49:08 人气:1

特别重大事故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多长时间做出批复

特别重大事故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30日做出批复。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扩展资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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