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工业区等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性质的复函是否有效 日期:2021-10-05 00:46:49 人气:1 关于确定工业区等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性质的复函是否有效 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是两种不同的费种,城市管理者不能同时以两个费种的形式向同一个排污者收取费用。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向城市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