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离岗乡村医生是如何补助的,待遇

日期:2017-09-03 02:29:56 人气:1

关于山东省离岗乡村医生是如何补助的,待遇

政府对“在村级卫生机构连续工作10 年、到龄退出、不再从事村医工作的乡村医生”实 行生活困难补助政策。具体标准为: 一、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1994 年以前(含1994 年)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 证书; 二、年龄65 周岁以上; 三、自愿退出村医岗位,不再从事村医工作; 四、3 名以上同期卫生所或卫生院医生的证明。 五、没有领取国家发放的养老保险或退休工资。 符合上述条件的乡村医生可在每年的 12 月份向辖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 出书面申请,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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