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级伤残军人安置工作细节

日期:2021-09-18 13:45:29 人气:1

六级伤残军人安置工作细节

六级伤残军人安置工作,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
第二条 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的初级士官、义务兵和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有军队军务、干部、营房部门和地方政府优抚安置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伤病残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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